已通过CMA资质认可,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!通过多年在水质及检测领域的积累,本中心已配备气相色谱-质谱联用仪(GC-MS)、气相色谱仪、高效液相色谱仪、原子吸收系统、原子荧光光度计、流动注射分析仪、低本底αβ测量仪、总有机碳测定仪等先进检测设备,并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、技术过硬的检验检测队伍,能够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的权威检测及评价服务。业务联系电话:020-31523940
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表(7项)-2021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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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对象 |
项目名称 |
依据的标准(方法)名称及编号(含年号) |
药品 |
异常毒性检查 |
中国药典2020版第四部通则1141 |
药品 |
热原试验检查 |
中国药典2020版第四部通则1142 |
药品 |
过敏反应检查 |
中国药典2020版第四部通则1147 |
药品 |
过敏反应检查 |
国家药品标准WS1-(X-013)-2003Z |
药品 |
升压物质检查法 |
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 (1144) |
药品 |
溶血与凝聚检查法 |
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(1148) |
药品 |
降压物质检查法 |
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(1145) |